市政道路景观工程改造 详细说明:
2.1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2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3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4 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5 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6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2.7 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2.8 导向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
2.9 立体交叉绿岛 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
2.10 广场、停车场绿地 广场、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2.11 道路绿地率 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
2.12 园林景观路 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的道路。
2.13 装饰绿地 以装点、美化街景为主,不让行人进入的绿地。
2.14 开放式绿地 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地。
2.15 通透式配置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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